请假条 |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3-05-31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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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工学院 年上学期学生请假申请单
备注:学生一般不准请假,因故请假须持有关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带班辅导员审批,五天以内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批,五天以上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审批(南校区办公地点:百花公寓E栋111)。学生销假由各学院办理,在第一联上注明时间。本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交任课老师,第二联交带班辅导员编号、存档、备查。
2:校团委学生会请假条
备注:类似于请圆融讲坛等活动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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