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2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湖南工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已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湖南工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
为了提升沙巴体育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充分保证沙巴体育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应用特色学科、一流本科专业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师资队伍的现状,统筹数量、结构与质量的关系,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对象
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等。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品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团结协作和敬业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4.领军人才年龄不受限制;学科带头人55岁及以下,学术骨干50岁及以下;博士45岁及以下。
三、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
领军人才应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和影响力的国内外一流学者或大师级人才;或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同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地位,取得公认的教学科研成就,对本学科或专业建设有战略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或专业赶超或接近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领军人才安家费、实验室建设费、科研启动费、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工作助理等相关待遇面议。
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详见附件1)。
创新团队的学科领域应符合沙巴体育学科建设布局规划需要,一般为省级及以上人才团队。创新团队成员一般为3人以上,且同时报名。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核心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科方向一致或相近,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近三年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得到业内公认。与领军人才同时引进的团队其它成员参照对应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待遇,或者双方协商确定。
(二)学科带头人
1.引进条件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并取得系列标志性成果,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具备独立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学科带头人;或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科研方向稳定并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或专业赶超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2.引进待遇
(1)安家费:理工科150万元,人文社科100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80万元,人文社科40万元。
(3)实验室建设费:理工科300万元,人文社科100万元。
其他待遇面议。
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详见附件1)。
(三)学术骨干
1.引进条件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科研方向明确稳定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所属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或知名度。经学校评估近5年科研教学成果达到沙巴体育学术骨干引进条件。
2.引进待遇
(1)安家费:理工科100万元,人文社科80万元。(含自入校服务三年内获得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的奖励安家费15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0万元,人文社科30万元。
其他待遇面议。
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详见附件1)。
(四)博士
1.引进条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较大的发展潜力。
2.引进待遇:安家费(含自入校服务三年内完成科研任务的奖励安家费20万元)、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以及科研启动费等。分学科或专业的引进待遇如下表。
别 |
学科或专业 |
综合 评级 |
安家费 |
衡阳市人才引进待遇 |
科研 启动 费 |
|
理工科 |
文科 |
|||||
Ⅰ 类 |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机械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会计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核科学与技术(人因工程方向)、工程力学等 |
A |
70 |
60 |
住房补贴10万元和津贴4000元/月*3年,合计24.4万元 |
理工科15万元; 文科8万元 |
B |
63 |
53 |
||||
C |
55 |
45 |
||||
Ⅱ 类 |
中国哲学、思想政治教育、力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可靠性工程、工程心理学、工商管理、统计学、物理学、应用经济学、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钢铁冶金、英语语言文学、体育学等 |
A |
60 |
50 |
||
B |
55 |
45 |
||||
C |
50 |
40 |
||||
Ⅲ 类 |
政治学、中国史、法学、历史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心理学、工业工程、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设计学、系统工程、中国语言文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等 |
A |
50 |
40 |
||
B |
45 |
35 |
备注:
(1)世界前300强大学(按毕业当年QS排名)、未进世界前300强的国内“双一流”大学(按毕业当年)、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毕业的博士增加安家费5万元。随安家费一次性发放。
(2)有企业工程实践经历、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增加安家费5万元。随安家费一次性发放。
(3)学校根据《湖南工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对引进博士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A、B、C三个等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引进待遇。
(4)学校对引进博士入校三年内完成的科研任务进行考核,根据《湖南工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核算引进博士的奖励安家费。
(5)安家费(奖励安家费除外)根据引进博士的学科专业和综合评价等级确定,在博士办理完正式聘用手续后一次性发放;引进博士入校三年内完成科研任务的奖励安家费待入职三年期满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6)根据《湖南工学院引进优秀博士享受校内教授或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规定,特别优秀的博士可校聘副教授、教授岗位,享受校内副教授或教授岗位绩效工资待遇。
(五)其他待遇
1.安排住房。学校原则上为引进人员提供两年校内过渡房租住,按学校规定交纳租金。学校给予2年租房补贴,共计2万元;夫妻双方均为博士来校工作的,共给予3万元租房补贴。随安家费一次性发放。
2.安置配偶。引进人员要求安置配偶的,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安置。若不需要安置,增加安家费5万元;夫妻双方均为博士来校工作的,增加安家费10万元。
3.入选人才工程。引进人员进校后,可按学校文件要求申报“湖南工学院‘三个一批’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根据条件享受“三个一批”人才待遇。具体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层次) |
支持经费总额:万元 |
|
卓越 人才 |
领军人才 |
理工:60;人文社科:50 |
拔尖人才 |
理工:40;人文社科:30 |
|
青年骨干人才 |
理工:20;人文社科:15 |
|
教学名师 |
30 |
|
杰出工程师 |
30 |
4.学校对引进人员子女入园、入校等提供帮助,并协调落实衡阳市相关政策。
五、引进人才管理
1.引进人员须与学校签订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到校后,按协议支付安家费。
2.博士的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服务期限面议。
3.引进人员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若不能履行的,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回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并收缴违约金。
六、其他规定
1.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层次人才及境外博士毕业专业所属学科均由学校组织认定。
2.校内教职工获得博士学历学位后,按所签订的培养协议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4.本规定的执行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