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精神和要求,通过人事处积极与上级各部门协调,第二批社保卡办理完成并已移交至我处。现对第二批社保卡发放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1、各二级部门在本周五之前派专人到人事处领取本部门人员社保卡,同时需提交委托签字函(格式见附件一)。
2、社保卡激活操作流程:
1)各教职工领取社保卡后可自行到附近建设银行支点按照流程激活自己社保卡。
2)各教职工激活本人社保卡后可自行到附近药店激活自己社保卡的医保功能(激活时请带本人的医保卡)。
人事处
2019.12.24
附件一: 委托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