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01月11日 编辑: 点击:
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湖工政发〔2015〕1号)文件精神和2015年12月24日校党委会决定,学校决定对全校机关部门开展2015年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由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其成员如下:
组 长:刘俊学
成 员:宋楚华、黄红卫、陈云龙、袁勤、刘文华(审计)、姚正辉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宋楚华兼任。
二、考核方式及分组
由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分为二个考核小组:
(1)共性指标考核小组:成员为部分二级学院(部)党群工作主要负责人。
(2)业务指标考核小组:成员为部分二级学院(部)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
具体分组如下:
(一)共性指标考核小组:
成员:刘吉兆、李文珊、刘湘欣、张忠贤、张文玉
召集人:王丽娟(不参与考核打分)
秘 书:冯君莹
(二)业务指标考核小组:
成员:杨凤鸣、罗庆云、李春生、张敏、蒋纯金
召集人:宋楚华(不参与考核打分)
秘 书:邵 斌
三、考核步骤
(一)部门自评
各部门于1月15日17:00前将自评报告(见附件1,约2000字)和考核自评表(见附件2、3)的纸质档与电子档提交人事处。人事处于1月16日将自评报告挂校园网。
(二)召开考核工作安排会
1月18日上午9:00在教学大楼10楼会议室召开考核工作部署会,对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考核小组成员及秘书参加会议。
(三)民主测评
学校组织召开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人士代表会议,与会人员对各部门共性指标进行现场测评打分,形成民主测评结果。
(四)考核小组考核
1月18日—20日,考核小组到各部门,通过听取汇报、考核答疑、审核材料及评议等程序对各部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四、工作要求
(一)考核工作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请考核小组成员提前安排好手头工作,在考核期间集中精力搞好考核工作,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二)考核期间,请各机关部门准备好考核材料,负责人做好现场答疑准备。
(三)部门报送的自评材料,须按照附件提供的模板和顺序装订成册。
(四)考核小组评议地点:共性指标:教学楼1018会议室;业务指标:教学楼1015会议室。
(五)考核顺序(各部门的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小组秘书提前30分钟通知):
顺序 |
部门 |
顺序 |
部门 |
1 |
党政办公室 |
14 |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
2 |
组织部、党校 |
15 |
基本建设管理处 |
3 |
宣传部、统战部 |
16 |
保卫处(维稳办) |
4 |
纪委办、监察处 |
17 |
后勤管理处 |
5 |
教务处(学位办) |
18 |
离退休工作处 |
6 |
科技产业处 |
19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
7 |
人事处 |
20 |
工会 |
8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21 |
团委 |
9 |
财务处 |
22 |
机关党委 |
10 |
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
23 |
档案馆 |
11 |
发展规划与校企合作处 |
24 |
图书馆 |
12 |
审计处 |
25 |
网络信息中心 |
13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
26 |
继续教育学院 |
附件: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