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2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2016年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结果通报》( 湖工人〔2017〕6号)及《湖南工学院2016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湖工政发〔2016〕11号)相关条例,现就做好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绩效奖(以下简称考核绩效奖)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绩效奖的核拨。
二级单位的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学校核拨给二级单位目标考核绩效奖励总额的依据。各考核等级按全校年末在职人员当年度绩效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坐班人员岗位津贴、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津贴及超课时酬金)]总额平均数的8%、6%、4%核拨到各二级单位,核拨明细表见附表一。
二、 考核绩效奖二次分配。
各二级单位在核拨总量范围内,根据个人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二次分配方案,造表落实到个人。校级领导目标管理考核绩效奖取全校人员考核绩效奖额的平均值。
三、 考核绩效奖兑现。
1.各二级单位将经过主管校领导、本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后的二次分配发放表(见附表二)纸质档提交到人事处,其电子档发到2192677409@qq.com邮箱。
2.二次分配发放表于5月7日以前提交人事处的,其本单位教职工考核绩效奖即随5月工资一起发放到位;5月8日以后提交人事处的,其本单位教职工考核绩效奖随次月工资一起发放到位。
四、工作咨询与联系人。
王丽娟(69621),伍玲(67558)。
人事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