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6日 编辑: 点击: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沙巴体育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及湖南省教育厅、人社厅《沙巴体育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2020年度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
(一)湖南工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建华
副组长:胡穗、张平、刘俊学、曹执令、刘龙昌、崔晓利
成 员:熊新华、张兴、何建雄、谭德凡、彭志忠、王小兵、李文珊、曾立平、刘文华(发规)、周少华、刘文华(人事)、庞朝晖、姚胜兴(专家代表)
职 责:负责学校职称改革有关工作;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组建评委库;组建评审委员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组建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组建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组织评审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张兴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文华(人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对评审材料(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报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各教学院(部)相应成立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由本学院(部)党政负责人和相关代表性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审查参评人员任职资格、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的初审;领导与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评与推荐工作;做到“凡评必核”,组织专人(由人事处统一安排调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等档案材料进行核实;负责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形式审查、综合考评、纪律监督、投诉受理等工作。
(二)湖南工学院职称改革工作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 任:胡穗
副主任:刘俊学、崔晓利
成 员:袁勤、杨朗、曾立平、张兴、何建雄、谭德凡、彭志忠、李文珊、姚胜兴(专家代表)、樊家柏
资格审查委员会下设4个小组。
(1)任职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胡穗
副组长:张兴、刘金春
成 员:刘文华(人事)、庞朝晖、谢娟、马婷婷、朱文沛、伍玲、魏陆云
职 责: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历与资历”“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资格条件项进行审查,负责审查参评人员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的要求。
(2)师德师风测评小组
组 长:胡穗
副组长:袁勤、杨朗、张兴
成 员:曾立平、熊新华、何建雄、谭德凡、彭志忠、刘文华(人事)
职 责: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负责审查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
(3)教学测评小组
组 长:刘俊学
副组长:彭志忠、何建雄、樊家柏
成 员:李文珊、李天生、李泽军、陈敏、张勇
职 责:通过多种方式对参评人员开展教学测评工作,并负责审查参评人员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
(4)科研测评小组
组 长:崔晓利
副组长:谭德凡、王小兵
成 员:何建雄、李文珊、张文玉、杨桂林、李天生、李泽军、张勇、肖奎
职 责: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开展科研测评工作,并负责审查参评人员科研成果及业绩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
(三)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
主 任:刘龙昌
副主任:袁勤、曾立平
成 员:熊新华、周少华、曹文明、姚胜兴(专家代表)
职 责:制定评审纪律监督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评委专家的抽取与监督;对评委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全程参与监督职称评审工作;对评审期间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等。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处,曾立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
主 任:刘龙昌
副主任:曾立平
成 员:熊新华、姚正辉、周少华、姚胜兴(专家代表)
职 责:受理投诉举报;调查核实有关投诉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处,曾立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申诉委员会
主 任:张平
副主任:周少华
成 员:熊新华、胡余清、胡英、姚胜兴(专家代表)
职 责:受理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周少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审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完成时间:2020年11月4日前)
1、岗位职数公示(2020年10月25日前)
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确定2020年度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岗位职数并进行公示。
2、个人申报(2020年11月4日前)
根据学科专业进行对岗申报,所有人员向本人学科专业归属教学院(部)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查(完成时间:2020年11月23日前)
1、基层单位审核推荐(2020年11月17日前)
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按照上级和学校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任职资格、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等条件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组织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对其师德师风、学术影响、学科专业建设等进行评议,并由经办人、审核人和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须在本院(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2020年11月23日前)
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各审查组对各职称申报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查,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的结论。
人事处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告知申报人所在教学院(部)及本人进行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3、校职改办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任职资格、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进行复核,并将资格复核合格人员相关材料在学校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基本条件者不能参评。
(三)实施评审(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0日前)
1、2020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继续延用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沙巴体育同意组建湖南工学院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的通知》(湘职改〔2019〕79号)评委库。
2、组建评审委员会
按照相关要求,组建2020年湖南工学院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职改部门从本校高级职称评委库中按评委需求和相关规定随机抽取。本校评委库人选不能满足评审学科需要时,可从省教育厅组建的省级评委库中抽取。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少于17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主任委员由校长罗建华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在评委中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全体评委表决通过。除主任委员外,已经连续两个年度担任评委的,不得再被抽取担任评委。
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少于13名委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参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规定执行。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与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并组建。
3、信息审核。评委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核准岗位职数情况、审核学科(专业)与岗位数匹配情况。
4、组织评审。学科评议组对申请教授、副教授及破格人员进行代表作审读、面试答辩、量化评审,并实名制投票表决出建议通过人选。
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学科评议组的推荐程序及结果进行充分审议,按照年度职称工作规定的评审通过率和学校年度评审职数,进行实名制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审委员会委员人数2/3(含)以上的,为评审拟通过人选。
(四)评审结果公示(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0日前)
评审工作结束后,学校将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五)备案(完成时间:2021年1月30日)
向省职改办和省高校教师系列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
三、其他事项
1、沙巴体育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总体上延用《湖南工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19〕13号)文件。
2、高教系列申报对象任职年限的计算与参评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教学、科研业绩等)有效支撑材料有效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20年10月31日(含)。
3、2020年职称申报条件及要求,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沙巴体育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8〕2号)文件执行。
4、评审对象违规处理。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申报人员一旦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行为的,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通过上述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
5、评审专家违规处理。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应及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
6、对学校和教学院(部)党政领导及其他责任人员违纪违法,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审职称谋取利益,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职称评审过程有关材料档案将留存至少10年,保证评审全程可追溯。
8、实行“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9、深化评价机制改革,完善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10、落实思政工作责任,优化思想政治工作评审。将承担思政课教学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实效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的首要考查条件和必要条件。将为本专科生上思政课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的必要条件。
11、2020年度高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正高40%以内(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参评基数×40%,小数点后去尾数),副高55%以内(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参评基数×55%,小数点后去尾数)。
1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南工学院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