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8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湖南工学院2020年度二级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湖工政发【2020】3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各二级单位开展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胡穗
成员:黄红卫,熊新华、曾立平、姚正辉、何建雄、谭德凡、彭志忠、王小兵、刘文华(发规)、李文珊、彭轩雁、周少华、陆琼、张兴、刘文华(人事)、庞朝晖。
二、考核内容
1、二级教学院(部、中心)12个,其中汽车零部件技术研究院与机械工程学院一起考核、人因与安全工程研究院与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一起考核、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与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一起考核。
(1)由组织部牵头,进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考核,10分。
(2)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牵头,进行“教学工作评价(含师资队伍建设)”考核,10分。
(3)由科技产业处牵头,进行“科技工作”考核,10分。
(4)由学生工作部牵头,进行“学生管理工作(含毕业生就业、创新创业工作)”考核,10分。
(5)由保卫处牵头,进行“综治维稳”考核,10分。
(6)由教务处牵头,进行“工作业绩”考核,50分。
2、党政管理机构、党群组织、直属单位30个
(1)由组织部牵头,进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10分。
(2)由监察处牵头,进行“工作作风与行政效能”考核,10分。
(3)由纪委办(巡查办)牵头,进行“全面从严治党”考核,10分。
(4)由党政办牵头,进行“工作业绩”考核,70分。
三、时间安排
1、各考核组考核:2019年12月9日—2021年1月6日。因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请各牵头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具体安排,完成好所负责的考核相关工作,并将考核书面结果于2021年1月8日上午10点前交考核小组办公室(人事处1007室)。
2、校级领导测评:2020年1月中旬。
3、二级部门评议考核:2020年1月中旬。
四、其他说明
1、考核结果经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审定后,在学校校园网公示。
2、联系人:庞朝晖63004、马婷婷66550、赵晖66885;邮箱:971175198@qq.com
湖南工学院二级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