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2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湖南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湖工人〔2015〕15号)等文件精神,黄勇飞等4位同志已具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聘任黄勇飞等4位同志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资格取得时间 |
聘任起始时间 |
聘任部门 |
1 |
张黎科 |
高级工程师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3月31日 |
机械学院 |
2 |
肖湘莲 |
高级工程师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3月31日 |
材化学院 |
3 |
黄勇飞 |
实验师 |
2017年12月31日 |
2021年3月31日 |
电信学院 |
4 |
陈毅 |
工程师 |
2017年12月31日 |
2021年3月31日 |
机械学院 |
受聘人员辞职或调离学院将自动解除所聘职务。
湖南工学院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