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3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下发的《省直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在全省进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并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具体任务安排通知如下:
工作步骤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参与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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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实有人数 |
整理比对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参保信息等资料,核实本单位、本系统纳入实名制系统(编内)人员总数,确定拟下编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下编。 |
2021年10月23日前 |
刘文华 |
杨岱川 伍玲 朱文沛 罗心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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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个人信息 |
将系统中实有人员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并整理制定个人信息表。人员信息指标中1-18项先由人事处进行填写,再分发到个人进行核对;人员信息指标中19-37项由人事处进行填写核实。 (第一组:党政管理机构、党群组织、直属单位;第二组:教学院(部、中心)、直属科研机构) |
2021年10月25日前 |
刘文华 |
第一组 |
杨岱川 罗心阳 |
杨桂林 |
第二组 |
朱文沛 程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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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个人信息 |
①整理好的个人信息的相关表格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5日到人事处领取。②对个人信息无修改意见的请在《个人信息修改表》中注明并个人签字后反馈至人事处。如对个人信息有异议的,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修改表》,由个人提供佐证材料,按照部门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填写《个人信息修改汇总一览表》、《人员信息修改汇总上报表》并上报人事处。③附件1、附件2均要提供电子档与纸质档,纸质档需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3直接上报电子档。 |
2021年10月28日前 |
刘文华 |
杨岱川 朱文沛 罗心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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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异动 |
人事处汇总各部门核对后的信息,并将《省直单位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修改一览表》报送省委编办。 |
2021年10月31日 |
熊新华 |
杨岱川 罗心阳 |
此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涉及到个人工资待遇、退休审批等,务必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核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报。
人事处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