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5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三定”工作安排和各部门职责要求,坚持明晰职责、精简人员、优化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本部门内设科级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数计划、岗位职责报送工作。此次工作仅针对党政管理部门、党群组织及直属单位等27个部门、3个直属科研机构和继续教育学院等5个承担管理职能的教学院(部、中心)。
相关材料(附件2)请于11月21日12点前交人事处,(联系人:杨岱川,手机:13875733529,短码:67999,邮箱:38342951@qq.com)
附件1:经审核的部门职责
附件2:人事处职责及人员分工参考模板
人事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