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9日 编辑: 点击:
根据湘人发[2000]143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作为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或继续教育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各资格的考试,也不得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内,每人每年必须脱产进修12天。
根据以上精神及湘社科职改字[2011]1号文件精神,兹定于今年6月举办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凡未参加社科系列技术教育培训又要申报社科系列职称的人员都需参加本系列继续教育培训。从2011年开始,参加社科系列技术教育培训当年职称申报未通过者,下年度继续有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社科研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各高职院校及有关单位申报本系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国家和湖南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四个湖南建设”、社会建设推进中的社会管理创新、和谐稳定问题、社科系列职评工作若干问题(暂定课程)。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
四、培训地点:省社科院新办公大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五、培训费用:学费(含书籍和证书等费用) 460元,食宿等差旅费自理。
六、注意事项:
1.学员报到时需交省人事厅发放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绿色本),如没有此证,请带1寸免冠照片1张。
2、原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作废,今年申报研究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均须参加此培训。
3.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13路、河西乘303路德雅村站下可到达,火车站售票处旁乘101路到兑泽街下(过马路)。
人事处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