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4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与认定对象:我院2009年新进教师和拟聘任教人员,要求已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体检及普通话测试且成绩均已合格的人员。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教师岗前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学历:申请人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体格检查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求到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时间安排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申请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张);
3、《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5、《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一份(由人事处统一安排面试试讲,时间另行通知);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相应层次的学习成绩复印件二份(由人事处提供);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学校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依顺序装订成册,与《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电子文档一并于4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送交人事处。
另交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地点:人事处师资科(酃湖校区2225室)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时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师网)
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人事处
2010年3月8日
湖南工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间要求 |
内 容 |
备注 |
一 |
4月15日-4月30日 |
网上申报及报名交费[地点:人事处师资科(酃湖校区2225室)] |
|
二 |
4月7日 |
认定人员到一六九医院体检(上午8:00在医院门诊部集合,空腹检查) |
|
三 |
4月9日 |
认定人员面试、试讲(上午9:00在人事处集合) |
|
四 |
4月15日 |
提交认定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