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年09月30日 编辑: 点击:
人事处通知(校内)
在国庆六十周年和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学院发放下列工资项目,请各位教职工核查:
1、补发2009年1月—9月在职和退休教职工过渡性津补贴(人均350元/月);
2、2009年2—7月的在职教职工的交通费;
3、十月份工资;
财务到帐时间在9月30日21:00以前(网络正常的情况下)。
根据院务会议精神,从10月份起,在职和退休教职工工资中每月增加过渡性津补贴350元。
祝大家节日快乐!
人事处
200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