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2日 编辑: 点击:
根据《湖南工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15〕34号)文件要求,经教务处、教评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36名专业带头人的考核材料进行初审,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评审,同意刘安民等34名专业带头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具体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监察处或人事处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电话、姓名等)举报。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监察处或人事处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监察处联系电话:0734-3452057,邮箱:jjjc@hnit.edu.cn。
人事处联系电话:0734-3452013,邮箱:hgrscszk@126.com。
附表: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1).docx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