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9日 编辑: 点击:
各教学院(部、中心):
根据《湖南工学院沙巴体育加强教研室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工政发【2013】38号文件)文件精神,以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教研室(实验室)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摸底工作
各教学院(部、中心)要按照湖工政发【2013】38号文件要求,规范完善教研室或实验室机构名称和机构设置;对每位专业教师以学科专业为单位进行各项信息摸底。
二、 合理规划和调配教师
根据审核评估“每个学科专业需专任教师不少于6人,且至少1人具有正高职称”的要求,以及湖工政发【2013】38号文件要求,各教学院(部、中心)合理规划和调配教师,做好专、兼职(含全职外聘、校内行政管理人员兼职、校外兼职人员)人员配置。
三、进一步规范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调整管理工作
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的调整申报及审批工作,于每年的12月进行集中办理1次,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请各教学院(部、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填报《湖南工学院二级学院人员信息表》,由党政负责人签名、盖章后,纸质稿于2019年7月11日下午5:00前上报人事处师资科1005室,电子稿发送至hgrscszk@126.com。联系人:谢娟66123。
附件:二级学院人员信息表
人事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