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6日 编辑: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就做好学校二级单位2018年度目标管理与考核任务书制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的制定
(一) 制定依据
《2018年湖南工学院党政工作要点》(湖工党发〔2018〕5号)、《湖南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湖工党发〔2016〕33号)、《湖南工学院“十三五”规划暨综合改革任务分解表》(湖工政发〔2016〕7号)等文件制度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
(二)制定原则
1、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业务指标的制定应尽可能量化、具体化,科学合理,便于操作,便于考核。
2、从实际出发与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年度目标时分析现状,立足发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立目标,既注重用足用好当前资源,又为下一步发展奠定好基础和条件。
3、稳步提升与适当增量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目标要充分体现出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增长幅度和努力程度。
(三)制定要求
任务指标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任务与目标、主要观测点及评分标准和分值等内容。
(四)制定程序
1、教学院(部)指标
各牵头部门组织协助部门分模块进行,在广泛征求教学院(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经目标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务会、党委会审定。
2、党政管理机构、党群组织、直属单位指标(部门详见机构设置湖工党发[2017]29号文件)
(1)共性指标
各责任单位分板块拟定,由人事处汇总后,经目标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报校务会、党委会审定。
(1)业务指标
各部门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十三五”规划、年度工作安排拟订,由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组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议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务会、党委会审定。
二、签订任务书
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审批决定,制作各二级单位目标任务书,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任务书,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三、时间安排
1、报送要求
(1) 报送教学院(部)指标
各协助部门将本部门负责的任务指标递交至相应模块的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汇总后递交至人事处;(模板见附件1)
(2) 报送党政管理机构、党群组织、直属单位指标
共性指标:各责任部门将本部门负责板块的任务指标递交至人事处,由人事处负责汇总;(模板见附件2)
业务指标:各党政管理机构、党群组织、直属单位报送本部门业务指标体系至人事处;(模板见附件3)
2、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相关部门将任务指标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7月3日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1005室,电子版发送至361411640@qq.com。
工作联系人:刘慧电话(64556)
2、党政管理机构、党群组织、直属单位目标任务共性指标体系模板
3、党政管理机构、党群组织、直属单位目标任务业务指标体系模板
4、湖南工学院机构设置和处级干部岗位职数配置方案(湖工党发〔2017〕29号)
目标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