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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体育开展2016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内)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2日 编辑: 点击:

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2016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湖工政发〔2016〕1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由人事处组织,对学校各二级单位开展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组织

1、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胡穗

成员:黄红卫、陈云龙、袁勤、何建雄、施毅敏、杨国辉、宋楚华、朱锋华。

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1007室。

2、教学院(部)考核小组:

组长:黄红卫

成员:陈云龙、袁勤、何建雄、施毅敏、杨国辉、宋楚华、朱锋华。按考核指标体系分工如下:

考核指标

责任人

成员

工作秘书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

陈云龙

袁勤、贺令亚、匡钰、刘金春

伍玲

本科(专科)教学工作

施毅敏

何建雄、余忠、李泽军

孟凡胜

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与产业服务

杨国辉

彭立新、杨桂林、王小兵

冯君莹

学生管理工作

朱锋华

黄卫华、张兴

刘慧

综合管理工作

黄红卫

姚正辉、刘仁能、刘伟辉、谭德凡、曾立平

熊乐

3、机关、教辅单位考核小组

组长:宋楚华

成员:共性指标考核小组成员为部分二级教学院(部)党群工作主要负责人;业务指标考核小组成员为部分二级教学院(部)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按考核指标体系分工如下:

考核指标

考核成员

召集人

(不参与评分)

工作秘书

共性指标

李立波、宁清平、胡余清、彭志忠、周立、蒋纯金

王丽娟

高团结

业务指标

刘吉兆、姚胜兴、杨凤鸣、胡汉祥、廖可兵、刘?

宋楚华

谢 娟

创新指标

   二、考核程序

1、部门自评

对照各自部门(单位)考核指标及观测点进行自评并自评估分;撰写自评报告;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自评报告应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提高措施等,要求在2月24日以前完成。自评报告将于2月25-26日挂在校园网上公示。

2、考核小组考核

(1)听取汇报。自评材料审阅。

(2)审核答疑。审核小组对二级单位的自评报告、自评表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教学院(部)负责人对审核小组提出的问题答疑;

(3)评议评分。审核小组根据审核情况结合平时的检查考核情况进行评议、评分。

4、机关教辅导民主测评

由组织部负责,人事处协助,按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教职工代表、机关教辅部门相互测评等三大范围对机关教辅部门进行进行现场测评打分,形成民主测评结果。

5、意见反馈。将考核结果和综合评价意见反馈给各二级单位。

6、结果公示。考核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学校校园网公示。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日期

考核单位

时间

考核单位

时间

2月27日

(周一)

上午:考核准备工作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下午

2:00-5:00

体育教学部

2月28日

(周二)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上午

8:30--12:00

外国语学院

下午

2:00-5:00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3月1日(周三)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上午

8:30--12:00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下午

2:00-5: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3月2日

(周四)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上午

8:30--12:00

教学院(部)考核小组汇总

下午

2:00-5:00

3月3日

(周五)

党政办公室

上午

8:30--12:00

发展规划与校企合作处

下午

2:00-5:00

宣传部、统战部

纪委(办)、监察处

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保卫处(维稳办)

3月6日

(周一)

教务处(学位办)

上午

8:30--12:00

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下午

2:00-5:00

科技产业处

团委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工会

网络中心

3月7日

(周二)

审计处

上午

8:30--12:00

财务处

下午

2:00-5:00

基本建设管理处

离退休工作处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继续教育学院

后勤管理处

3月8日

(周三)

图书馆

上午

8:30--12:00

机关部门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

下午

2:00-5:00

档案馆

工训中心

四、考核要求

1、考核工作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请考核小组的成员提前安排好手头工作,在考核期间集中精力搞好二级单位目标考核工作,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考核时间段内,请各二级单位准备好考核材料,负责人做好现场答疑准备。

2、各二级单位于2017年2月24日下午5点前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提交考核小组办公室(人事处1007室),逾期未报而影响考核结论的,责任自负。

3、部门(单位)报送的自评材料,需按附件提供的模板和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人:刘慧(64556)    邮箱:361411640@qq.com。

五、附件材料

附件一、2016年度教学院(部)自评材料

附件二、2016年度机关教辅单位自评材料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

201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