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7日 编辑: 点击:
为继续推进学校目标管理工作,现就做好机关部门2016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机关教辅单位适用范围
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图书室、档案馆、继续教育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及工训中心。
二、 目标任务书制定依据
1、围绕学校年度工作中心任务。
3、各部门现状及发展趋势、各部门工作职责。
三、目标任务制定原则
1、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业务指标的制定应尽可能量化、具体化,根据本单位重点和中心工作任务,提出可以量化的指标体系。
2、目标任务与财务预算相结合原则。本部门年度财务预算与目标任务范围内相关经费直接挂钩。
3、实际出发与持续发展相结合原则。制定年度目标时分析现状,立足发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立目标,既注重用足用好当前资源,又为下一步发展奠定好基础和条件。
4、稳步提升与适当增量相结合原则,制定目标要充分体现出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增长幅度和努力程度。
5、可操作性原则。年度目标的制定,要科学合理,便于操作,便于考核。
四、制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部门制定。
2、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3、制定的2016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表格模板见附件)于5月20日12:00前报到目标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人事处1007室)。
4、目标任务材料提交时间纳入目标管理指标的过程考核之中。
工作联系人: 孟凡胜 61686
伍 玲 67558
电子邮件:724804839@qq.com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