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0日 编辑: 点击:
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确定的2014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学校继续开展2014年目标管理工作,现就机关部门工作目标任务书中的相关内容及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拟订目标任务。
各部门以学校“十二五”规划、学校年度工作要点、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为依据,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书,并交分管校领导审阅。各部门目标任务书的拟订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机关部门目标任务书的格式参考附件。
(二)审查与沟通目标任务。
机关目标任务书由机关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小组审查,与各机关部门负责人反复沟通,提出完善各机关部门工作目标任务的意见,由各机关部门修改完善。各部门2014年目标管理任务书中不得有意降低目标要求,不得遗漏职能工作。
(三)签订目标任务书。
党委书记、校长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目标任务书,作为2014年自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四)目标任务微调。
《工作目标任务书》一旦签订,必须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得随意变改。如遇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目标项目,由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分管校领导同意,经校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复核,报学校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批复后予以调整。
(五)制定目标任务书时间安排。
1、各部门将制定的2014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具体表格见附件)纸质与电子文档报送到目标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3月15日以前完成。
2、目标管理工作小组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广泛沟通交流,形成初步共识的目标任务。3月20日以前完成。
3、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目标任务书进行论证后,通过学校校务会及党委会审批。3月30日以前完成。
4、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签署目标任务书。4月10日以前完成。
联系人: 邵 斌 66233
电子邮件:182263195@qq.com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