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8日 编辑: 点击:
根据《湖南工学院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13]9号)及《2013年度机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及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湖工人〔2013〕16号)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对2013年度机关部门共性指标考核测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评材料公示
现将机关各部门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自评报告材料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做为民主测评的参考依据,欢迎全校教职工参阅,对各部门自评材料有异议或虚假情况者,欢迎以书面材料、电话形式实名制举报或反映。
公示时间:
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22日。
受理部门:
纪委办:2号楼2226室,电话:3452056。
人事处:2号楼2223室,电话:3452062。
二、共性指标考核方式
1、共性指标考核以民主测评方式进行。
2、共性指标测评得分 = 校领导测评分的平均值×30%+中层干部及群众代表测评分的平均值×70%。
三、测评时间及参加测评人员
测评时间为12月20日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大会议程完成后,紧接着进行机关部门目标任务共性指标民主测评。
参加测评人员:全体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及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人士代表。
四、监票、唱票、计票
在纪委监督之下进行监票、唱票、计票,统计结果作为提交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原始材料。
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