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04月15日 编辑: 点击:
校属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在职职工2011年及2012年度的高职称、高学历高学位特殊津贴结算及发放工作,请教务处、科研处、二级学院分别将相关的统计结果于 操作说明: 1、根据《湖南工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学历高学位特殊津贴发放办法(暂行)》湖工人字〔2011〕11号文件精神执行。 2、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学基本工作量和教学建设工作量,由教务处负责统计核定。教学基本工作量以学年度为统计时间单位,即2010-2011学年度、2011-2012学年度及2012-2013学年度;教学建设工作量以自然年为统计时间单位,即指2011年及2012年的 3、科研工作量由科技产业处负责统计核定,以自然年为统计时间单位,即指2011年及2012年的 4、教学系部工作量由二级学院负责统计核定,未挂靠院系的坐班人员由所在单位考核,以自然年为统计时间单位,即指2011年及2012年的 5、联系人:邵斌 电话:66233 人事处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