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8日 编辑: 点击:
校属各单位、二级学院:
为规范人事管理,提高用人效益,根据校务会纪〔2012〕4号的会议纪要及《湖南工学院沙巴体育人事调配工作的暂行规定》(湖工人字〔2011〕8号)有关规定,我们将对全校各单位借用、调配人员情况进行清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查。校内人员调配是指沙巴体育非领导职务的在编人员在校内不同单位之间调动、同一单位内部岗位调整、不同类别岗位转换以及校内借用等岗位异动情况。请各单位在2011年岗位设置工作中的核编定岗的基础上认真搞好自查,填写好《湖南工学院校内借用、调配人员调查摸底表》,并于
二、规范程序。借用或调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湖南工学院沙巴体育人事调配工作的暂行规定》(湖工人字〔2011〕8号)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填报《湖南工学院校内借用、调配人员审批表》: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和部门主管领导及拟调入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核,分管人事校领导和校长审批。同意后,流动申请人与原单位进行财产清理、工作移交手续,人事处开具校内调配通知单,校内调动人员凭校内调动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接收部门报到。考勤从报到之日起算,如离开原单位又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接收单位报到的,接收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如无正当理由按旷工处理。
三、严肃纪律。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借用或调配工作人员,已经借用的工作人员请在5月底前补办相应的调配手续或回原单位,凡逾期未办理相应的调配手续的,按(湖工人字〔2011〕8号)有关规定处理。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