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1日 编辑: 点击:
校属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在职职工2010年及2011年度的高职称、高学历高学位特殊津贴结算、发放工作,现开始统计其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及教学系部工作量。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依照《湖南工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学历高学位特殊津贴发放办法(暂行)》湖工人字〔2011〕11号文件要求进行。
二、管理部门
按照以往做法,科研工作量由科技产业处负责统计核定,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负责统计核定,教学系部工作量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核定,人事处负责汇总核算,计划财务处负责具体发放。
三、时间要求
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及教学系部工作量统计结果请于
四、其它问题
1、工作量统计的及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高职称高学历特殊津贴的计发,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核发工作,请各部门及各学院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2、享受特殊津贴人员为教学(含教辅)、科研、管理等工作岗位上在聘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学历高学位的人员。
3、统计时间范围:教学基本工作量是以学年度为单位,即2009-2010学年度及2010-2011学年度;教学建设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教学系部工作量均以自然年为单位,即指2010年及2011年的
附:统计样表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