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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院内津贴调整方案》实施操作办法的通知(校内)

发布日期:2012年01月09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湖工人字〔20121号《湖南工学院院内津贴调整方案》文件内容及党委会会议纪要 〔2011〕第14号精神,2011年院内津贴调整发放工作在春节前到位,现将实施操作步骤通知如下:

一、《湖南工学院院内津贴调整方案》挂网颁布(元月6日完成)。

二、人事处下拨各二级单位津贴总额及津贴发放样表(发到各部门负责人邮箱)(110完成)。

三、各二级单位制定内部分配办法及津贴发放表纸质文档和电子表交人事处备案,电子表发送到354128698@qq.com邮箱(112完成)。

四、人事处汇总再报主管人事院领导审批(113完成)。

五、人事处将津贴名单汇总报财务处办理发放手续(115完成)。

六、财务处根据津贴发放汇总表在年前发放到位。

 

附:2011年度超工作量绩效津贴二级分配发放表样            

 

 

人事处

财务处

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