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9日 编辑: 点击:
为认真落实2018年9月25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优秀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事处要加强与学校发展规划等部门联系协调,做好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各教学院(部)的对接。要加强与社会招聘机构(平台)以及有关高校的联系协调,收集人才信息,畅通外出招聘渠道。要加强与学校财务等部门联系协调,做好经费保障。要做好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招聘宣传资料等准备工作。
二、各教学院(部)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担当师资队伍建设主体责任,每学期专题研究,总结成绩,分析现状,提出方案。要对照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审核评估、“双一流”建设等对本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要求,细化指标任务,逐项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好外出引进博士和博士来校面试考核等工作。
三、2018年下半年外出引进博士具体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2018年10月8日—12月31日
2、拟定城市:北京、上海、南京、武汉、西安、成都、重庆、长沙、广州、南昌、合肥。
3、工作要求
(1)教学院(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前谋划,拟定针对性人才引进计划,自行组队外出,深入到相关高校及研究生院(相关学科博士点),零距离对接,面对面洽谈,减少盲目性,增强人才引进实效性。
(2)教学院(部)组队外出参加人才引进工作,提前5天告知人事处高团结老师备案后,再安排外出具体事宜。每次组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原则上由院(部)党政负责人、博士代表、教研室负责人组成。外出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要安排专人办理差旅费借支、使用及报账等手续。差旅费由人事处专项经费列支,并按照学校现行政策给予博士引进工作经费奖励。
(3)所有外出参加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学校党委沙巴体育干部管理和考勤制度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履行报批、审批等程序。
(4)所有外出参加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行程中要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服从各组组长安排,统一步骤,平安出行,确保人身财产、交通、饮食、住宿等各方面安全。
(5)所有外出参加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遵守上级和学校财经工作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突出工作主题;优化各工作组线路行程安排和具体工作方案,着力做好优秀博士引进的宣传、咨询、服务、对接以及来校面试等工作,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讲究工作效率效益。
湖南工学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