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年03月29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 沙巴体育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27号)要求,为做好我院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和条件
该项目选派对象应是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职教师。选派条件仍按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主持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学术水平较高,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名额与程序
教育厅给我院分配的名额为1-2名,各系、部最多推荐1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3月31日前将填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Excel电子表,电子版发至93025282@qq.com)报人事处人事师资科。
附件1: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联系电话:3452013
联 系 人:熊乐
人事处人事师资科
二O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