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2日 编辑: 点击:
沙巴体育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衡阳市人事局《沙巴体育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衡人发[2009]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用书征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
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在我省划定的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合格标准上降10分(符合多项降分条件者不重复降分)。
1、截止申报的当年12月31日前满50周岁者;
2、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予免试职称外语。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含“湖南省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湘西地区特聘专家。
2、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的PETS-5(英语) 、TNF(法语)、NTD(德语)、NNS(日语)、TПPЯ(俄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
4、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
5、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雅思考试(简称IELTS),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
6、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非外语专业毕业但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或非外语专业毕业但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经面试考核合格者;
7、在援藏、援疆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8、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9、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㈢下列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参加外语考试,但须选考古汉语或医古文。
1、现从事中医、中药和民族医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考医古文;
2、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研究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考古汉语。
㈣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博、档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考古汉语或外语。
㈤转换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外语水平必须达到转评系列相应等级的合格标准。
从2005起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含全国通用标准、我省划定的合格标准),在评审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2005年以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仍按原来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时间及要求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携带户口本以及其它证明者均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外语类考试的应考人员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此考试编写的词典)、铅笔(2B)、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等电子设备和其他物品带至座位,考试时要严格检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凡在人事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人员,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者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三、考试语种和分类
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医古文和古汉语不分类别,只划为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综合、理工、卫生)、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为全国统考,医古文和古汉语为全省统考。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报名信息项代码及其填涂、填写方法和要求均不变,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
代码表如下:
考试类别代码
81、职称外语等级(含医古文、古汉语)级别代码
1、A类正高申报人员 2、B类副高申报人员
3、C类中级申报人员
专业(语种)代码
01英语-综合 02英语-理工 03英语-卫生 05日语
06俄语 07德语 08法语 09西班牙语 10医古文
11古汉语
四、考试级别
考试分A、B、C三个级别。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A级;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B级;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C级。
五、答题方式
英语各专业类别、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请考生在应考时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医古文和古汉语全部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六、考试用书
为方便应考人员,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可委托报名点征订。
七、考试报名程序
1、我院需要报名的教职工。请在12月24日前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人事处师资科(酃湖校区二号楼2225室)报名登记,并填好《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表》和《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人员名册》(报名表可在人事处网上下载,填好后拿报名表到人事处师资科审核盖章),填涂信息卡(每张1元)。请报考人员于12月22日至24日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去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数码照相和报名交费(地址:衡阳市人事局办公楼三楼人才招聘大厅,电话:2896689)。
2、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需交纳报名考务费49元、数码照相费20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事考试院管理费)。
3、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0年3月15—19日,不再另行通知。
4、请各部门尽快将本通知传达到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含在外进修和出差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10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
2、职称外语考试表格填写说明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