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年07月16日 编辑: 点击:
各职称申报人员:
因工作任务安排有所变动,原职称申报工作时间作如下调整,请大家相互转告:
1、6月28日—7月4日,组织报名准备工作。申报人员先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领导签字审批,报人事处备案。每人递交任职时间内近五年继续教育情况,用于办理继续教育证。
2、7月5日—8月1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填写《个人情况审核表》(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和《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申报中初级人员填写《个人情况表》和《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根据填表内容准备所有材料原件。写好述职报告和综合材料及填写好相关职称表格,做好有关材料准备工作。
3、8月2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将填写好的《个人情况审核表》和《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提交人事处,同时根据填表内容提交材料原件到南校区综合楼205室进行审核(审核部门负责人会在南校区综合楼205室等候),审核完后将签好字,盖好章的《个人情况审核表》(复印20份)和《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原件1份和电子文档)及材料原件一并交给人事处刘文华(小)。
人事处审核其本人基本情况和思想政治教育或管理工作业绩,教务处审核其教学业绩情况,科研处审核其科研工作情况。请审核部门在审核完后,在申报人员材料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4、8月3日,申报中初级人员将填写好的《个人情况表》和《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提交人事处,同时根据填表内容提交材料原件到南校区综合楼205室进行审核,审核完后将签好字,盖好章的《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原件1份和电子文档)和《个人情况表》(提供电子文档)交给人事处刘文华(小)。
5、8月5日,由院职改领导小组根据湘职改办[2001]2号文件要求从评委库中抽取评委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全院今年原则上共推荐25人申报高级职称(不含转评人员),其中教学、教辅部门20人,行政机关5人。高校系列中初级和其他系列初级在学校评审,其他系列中级由学校推荐。
6、8月5日-11日,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同时,评审通过人员准备职称申报材料。
7、8月6日上午9:30,全院申报职称人员进行材料整理培训,培训地点在南校区综合楼305教室。
8、8月12日,中初级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签订协议,交4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交评审费,录入个人基本信息。
9、8月13日,高级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签订协议,交4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交评审费。
人事处
200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