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年03月18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单位:
2011年度院、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和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主要在学院教学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选拔,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一)、院级青年骨干教师人选选拔条件:
(1)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在本校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备较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对本学科的发展和现状有一定的了解,有明确的学科研究方向。
(4)系统担任过二门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教学工作,近三年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考核优良,教学水平较高。
(5) 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一定成果,近三年来具有下列条件(四项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
①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知名刊物(以学院最新认定的刊物为准,以下同)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6篇以上。
② 正式出版过本专业的专著。
③ 主持过院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
④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前2名)或教学比武二等奖以上。
(6)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运用计算机现代教学科研手段。
每个教学部门限报2人。
(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从院级骨干教师中选拔产生,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的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主攻方向;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主要在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课程中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选拔。优先选拔对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教学科研能力强,主攻方向明确,学术造诣较深,教学、科研成绩突出,为国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3、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并具有带领本学科或者某一学科方向赶超国内领先水平的民展潜力;
4、年龄在45周岁以内(
5、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备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每个教学部门限报2人,没有合适可不推荐。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部门于
附件1: 《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