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2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2010]第9号院务会会议决定,从2010年9月份开始,我院坐班人员的坐班津贴发放由原来的每学期发放一次改为按月随工资一起发放。为了规范工资、津贴的发放管理,保证工资、津贴发放的合理和准确,请各单位于每月30日前将本单位当月的考勤表报送人事处劳资科,否则,本部门的津贴将滞后一个月发放。尚未报送2010年10月份考勤表的单位,请务必于2010年11月3日前将考勤表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特此通知。
湖南工学院人事处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