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职改办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交齐相关材料。
1、7月10日—7月16日,组织报名工作。申报人员先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领导签字审批,报人事处备案。每人递交任职时间内近五年继续教育情况,用于办理继续教育证。
2、7月17日—8月14日,申报职称人员填写《个人情况表》和《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根据填表内容准备所有材料原件。
3、8月15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将填写好的《个人情况表》和《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提交人事处,同时根据填表内容提交材料原件到南校区综合楼205室进行审核,审核完后将签好字,盖好章的《个人情况表》和《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原件1份和电子文档)及材料原件一并交给人事处。
人事处审核其本人基本情况和思想政治教育或管理工作业绩,教务处审核其教学业绩情况,科研处审核其科研工作情况,学生处审核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
4、8月16日,申报中初级人员将填写好的《个人情况表》和《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提交人事处,同时根据填表内容提交材料原件到南校区综合楼205室进行审核,审核完后将签好字,盖好章的《个人情况表》和《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原件1份和电子文档)交给人事处。
5、8月18日,由院职改领导小组根据湘职改办[2001]2号文件要求对申报高级人员进行评审、推荐。高校系列中初级和其他系列初级在学校评审,其他系列中级由学校推荐。
6、8月19日—25日,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同时,评审通过人员准备职称申报材料。8月19日上午9:30组织全院申报职称人员进行材料整理咨询,咨询地点在南校区综合楼205教室。
7、8月25日,中初级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签订协议,交4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交评审费,录入个人基本信息。
8、8月26日,高级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签订协议,交4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交评审费。
9、8月27日,人事处工作人员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准备报送材料至教育厅职改办。
10、8月28日,将所有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职改办。
附件1:个人情况表(供所有申报人员填写)
附件2: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供中高级申报人员填写)
附件3:2010年评审各系列专技职务表格
附件4:2010年初任专技职务表格
请大家下载后马上更改文件名称。
人事处
201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