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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10年度院、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5日 编辑: 点击:

推荐2010年度院、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10年度院级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主要在学院教学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选拔,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一、院级青年骨干教师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在本校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备较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对本学科的发展和现状有一定的了解,有明确的学科研究方向。

4)系统担任过二门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教学工作,近三年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考核优良,教学水平较高。

5) 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一定成果,近三年来具有下列条件(四项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

①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知名刊物(以学院最新认定的刊物为准,以下同)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6篇以上。

② 正式出版过本专业的专著。

③ 主持过院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

④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前2名)或教学比武二等奖以上。

6)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运用计算机现代教学科研手段。

每个教学部门限报1人。

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从院级骨干教师中选拔产生,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011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院级青年骨干教师申报材料要求

各部门于531日前将推荐人选填写的《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推荐人选须将本人的科研情况和论文等原件拿到人事处师资科审核。

(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对象申报人选需填写《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一览表》,待院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人选后再准备如下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五份;

2、学校为推荐人选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一份;

3、推荐人选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4、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一份。

上述材料第234项依序装订成册。

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师网),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申报材料所有于65日前将所有材料和电子文档交至人事处师资科(2225室)。

 

                                        人事处

                                   2010年5月24

 

附件1《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