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年06月15日 编辑: 点击:
根据学院湖工人字[2008]18号文件《湖南工学院沙巴体育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决定对2005年至2008年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验收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范围
2005年至2008年经院务会批准同意确定为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员
二、验收检查内容
根据培养计划和湖工人字[2008]18号文件规定,主要对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教学科研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培养期为从确认为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年度起后推3个年度,包含当年)。
三、验收检查程序
1、培养对象先将本人培养期内获得的各种奖励,取得的教学、科研方面的研究成果等,经系部审核后报人事处师资科。
2、人事处根据湖工人字[2008]18号文件要求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完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提交院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评审。
3、院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院务会确定考核结果。
4、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可按规定报销学院资助的1万元专项培养经费。
四、材料要求
1、《湖南工学院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一式两份;
2、《湖南工学院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一份及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培养对象的个人总结一份;
4、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培养期内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及获得的各种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依顺序装订成册;
上述材料第3、4项装订成册。
所有材料于
人事处
附件3:2005年-2008年院级骨干教师名单
2005年-2008年院级骨干教师名单
年份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骨干教师 |
郭雪娥、李建红、余忠、隆文革 |
李建军、段祺成、张蓉 |
肖中云、宋绍民、李知兵、黄江华 |
刘鑫、王芝琴、高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