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01月16日 编辑: 点击:
2012年度湖南工学院高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综合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沙巴体育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708号)文件精神和2012年湖南工学院职称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沙巴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确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沙巴体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机构设立及人员组成
根据省教育厅职改办的有关规定,成立“2012年度湖南工学院高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工作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主任:张力
成员:胡波年、罗建华、刘俊学、张平、陈世平、王利华、曾立平、崔晓利
二、工作职责
对省教育厅职改办已审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三、工作内容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评,同时对所有参评对象进行面试答辩。
四、工作程序
1、综合考评委员会成员查阅经省教育厅职改办已审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评审材料。
2、组织答辩
(1)答辩对象
申报高校系列高级职务(含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的参评对象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参评高级职务资格。
(2)答辩时间安排
答辩时间由学校人事处根据综合考评工作委员会意见统一安排。每个答辩对象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其中自我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3)答辩地点
酃湖校区2号楼大会议室。
(4)答辩内容
答辩内容应为任现职以来的个人教育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个人综合业绩。综合考评工作委员会委员根据答辩对象的陈述和参评材料向参评对象提出相关问题。
(5)答辩工作程序
①人事处负责将答辩时间通知答辩对象准时参加答辩。
②答辩对象凭本人有效证件,到人事处设立的答辩对象报到处报到,并在指定的地点等候答辩。
③答辩对象由联络员引导进入答辩地点,参加答辩。
④答辩完毕后,由联络员引导答辩对象离开评审场地。
⑤综合考评工作委员会成员根据《2012年度湖南工学院高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量化细则评分表》(见附件)现场对答辩对象进行独立的量化评分。
⑥工作人员将综合考评工作委员会成员对答辩对象的评分结果进行汇总平均,折算出答辩对象最终的综合考评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⑦综合考评工作委员会主任宣布答辩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并将结果报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⑧在校园网上公示综合考评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综合考评结果运用
校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本年度评审高级职务岗位总职数1:1.2的比例(只入不舍),确定向省教育厅职改办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对象。
附件1:综合考评量化细则评分表
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