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9月30日 编辑: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2014-2015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湖工教字(2013)27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提交培养对象的《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文件一份和《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于10月13日前交到人事处2225室。
人事处
2014/9/23
附件1:《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登记表》
附件2:《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