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7日 编辑: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湖工教字【2013】27号)文件相关规定,现请各二级学院(部)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提交相关教师的《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纸质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表于本月15日前交到人事处2225室。
人事处
20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