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体育

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沙巴体育做好2017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06-08 打印本页

各二级党总支):

为迎接建党九十六周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总结沙巴体育党建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研究,拟在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及推荐名额分配

1、评选表彰名额:

先进党委(党总支)2个、先进党支部10个;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共68名,十佳大学生党员。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2、评选表彰对象:

1)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对象为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2)优秀教职工党员评选表彰对象为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正式党员(来校工作两年以上);十佳大学生党员评选表彰对象为在校在册的学生正式党员(2017届毕业生除外);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对象为学校专职从事党务工作(含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正副书记,学校党务部门工作人员)两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一般应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基本要求。
1、先进党委(党总支)
1)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联系工作实际落实好,较好地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

2)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党政班子团结一致,有分工有合作,工作效率高。

3)领导班子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本单位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成绩突出。
4)重视党支部建设,经常性地指导支部工作,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成效明显。
5)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要求,措施有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2、先进党支部
1)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联系工作实际落实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能够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能较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重视支部自身建设,党支部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支委团结协作;党支部积极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活动开展正常。积极开展“迎十九大召开、做合格党员、建合格支部”活动,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党员素质明显提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教职工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能够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弘扬正气,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改革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2、十佳大学生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表现好;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成绩优良;带头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带头参加校、院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学生中表率作用明显。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带头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热爱党务工作,工作思路清晰,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关心爱护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推荐办法与步骤

1、宣传动员。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评优评先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优评先活动。

2、自评与推荐。

1)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申请先进党委(党总支)并推荐1个党支部参评先进党支部,经所在单位公示后,向学校党委组织部递交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各党支部酝酿推荐的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经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提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参评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党委组织部上报推荐材料。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1-2名学生党员参评十佳大学生党员。

3、组织初审。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

4、党委审定。学校党委根据推荐、公示、评审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5、表彰奖励。七一期间,学校党委对评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其优秀事迹在校园网、校报及宣传栏广泛深入宣传推介。

四、评选要求

1、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发扬民主,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和纪检部门的意见,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把推荐过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双一流”建设、“申硕”工作结合起来,挖掘、培养、激励先进,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报送材料包括:(1)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2)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含审批表、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3)《湖南工学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湖南工学院十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各一式两份,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及其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红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1912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逾期不候。联系人:彭国柱,邮箱:70992292@qq.com



附件:

1、《湖南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南工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湖南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湖南工学院十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1768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