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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研讨会记录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2-05-18 打印本页

学习贯彻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2011计划)研讨会记录

 

2012年5月17日,湖南省高等学校科研与科技产业协会科研管理分会2012年常务理事会在长沙举行,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申纪云、科技处左青处长、担任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的相关学校的领导、科技处长参加会议。会议讨论了湖南高校如何学习贯彻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等问题,现将研讨会上有关领导的发言整理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实施“2011计划”的重大意义。2011计划是一个事关我国高等学校今后发展的带根本性的指导性文件,是以机制创新为特色的一个改革性计划。高校体制机制的改革有难度,是一把手工程,学校书记、校长要高度重视。省内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大等学校已成立由书记、校长挂帅的领导小组,配备了专门的项目负责人。

二、要正确全面理解2011计划。实施2011计划是高校科技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是高校科研理念、思路、指导思想、科研方式等的转变,重点是高校科研指导思想、科研方式的转变,高校不能封闭起来搞科研,要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的合作,为国家、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三、高校的科研不能单打独斗,要整合校内、校外科研力量和科研资源。要整合就涉及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创新,学校的管理制度要改革,要突破学科之间的壁垒、要突破校内院系之间的限制,解决科研资源共享的问题。

四、地方高校要按照2011计划精神,在不同层次、不同高度上进行创新,提高创新能力。2011计划打破了高校身份的限制,所有高校都可参加;要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在不同领域、层次、区域进行创新;各高校要积极参与;2011年国家协调创新中心指标有限,条件高,许多地方高校想都不要想,要想的是本身如何整合资源,改善科技资源,进不了国家的中心,也可进省里的协同创新中心,也可以设置校级的协同创新中心。

五、希望各校制定好本校的2011实施计划。省教育厅想制定一个湖南的2011计划实施方案,这次研讨会也是为了听取大家的意见。现在有点高校已经在思考,在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制定方案时,要理清思路,加强论证,坚持“学校没想清楚的不建,行业不认的不建,机制体制不突破的不建”的原则,抓住当前有利于高校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结合学校的学科、人才和科技实际,规划好、设计好、落实好、着力解决制约学校创新能力提升的瓶颈问题,切实提升本校的创新能力。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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