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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10-15 打印本页

     为了推动我院省级双一流学科和校级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的稳步发展,进一步提升我院科研水平,2021年湖南教育厅科研项目推荐评审工作基于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同时兼顾我院各学科的平衡性,采用初审、通信函评和会议评审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初审阶段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负责对收到的所有项目进行形式审查。该阶段工作包括对项目组成员的超项审查,项目申请书活页的个人信息和申请书填写的规范审查。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通信函评阶段

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分成五组进行评审。其中社科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为同一评审组,自科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汇总一起平均分成两组,自科一般项目和社科一般项目各自分成一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会同纪委办将参评项目的评审活页以邮件方式发给评审专家。

通信评审专家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审:

1) 项目的立论依据(研究意义、前沿性、参考文献方面综合评价,该项总分20分;

2) 项目的研究方案(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方面综合评价,该项总分50分;

3) 创新性(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方面综合评价,该项总分10分;

4) 项目的研究基础(已经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已进行过的相关研究、课题组成员构成合理程度方面综合评价,该项总分20分。

评审要求:项目总得分在90以上的评定为A级;项目总得分在75-89的评定为B级;项目总得分在75以下的评定为C级。每组中得A的比例不超过组内同类别项目总数的20%,得B的比例不超过组内同类别项目总数的50%,得C的比例为30%。最终每个项目以总分和级别描述最终评审结论。

3、会议评审

项目的通信函评结果由函评专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纪委办,再由纪委办交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汇总。每组中同类别项目总分排名在同类别项目前20%的直接推荐,每组中同类别项目总分排名在同类别项目最后30%的不予推荐。其余的项目提交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遵循以下原则给出最终的推荐结论:

1) 在通信函评结果的基础上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2) 优先向省级双一流学科、校级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倾斜;

3) 综合考虑我院各学科项目的平衡性给予推荐。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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