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3】122号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推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工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湖工政发〔2022〕2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工作。
一、制定与修订范围
1.2023年新增的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及工业设计、软件工程等2个专业(专升本、独立成班),需要研制人才培养方案。
2.未停招专业(不含复合材料与工程)的人才培养方案,需要进行微调。
3.土木工程专业对接“楚怡工匠计划”联合培养要求,研制人才培养方案。
二、工作要求及时间进程
1.新设本科专业以《专业设置申请表》为基础、专升本及未停招专业以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结合《附件1:2023年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补充意见》相关要求,并按照《附件2: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流程图》所示,按时提交人才培养方案材料。新专业做好前期调研与论证,并形成报告。
2.少数民族预科教育的培养方案,由少数民族预科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单独制订。国际合作办学的培养方案,由国际教育学院牵头制订。
3.6月30日前,新增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将调研报告、校外专家论证意见、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湖南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提交本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经院长审签后报送教务处。7月3日前,教务处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审查。
4.人才培养方案文件电子稿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改科,电子稿以各专业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yjg@hnit.edu.cn。联系人:许斌、陈晓亮;电话:610743、65420。
教务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