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3】30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湖工教[2022])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完成预期目标的校级课题均可结题;所有2020年(不含)以前立项的校级课题必须结题。如不能按期结题者,可提交延期结题申请报告,延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仅可延期一次。
二、材料报送要求
结题报告书(附件1)、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和佐证材料(含反映成果的著作、教学方案、论文、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等)、教改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及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式一份,材料以“课题名称+主持人+学院”的方式命名。
结题材料在2023年4月7日之前报送;联系人:陈晓亮(教学大楼807);电话:65420;邮箱:jyjg@hnit.edu.cn。
请各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也不受理个人送交的材料。
教务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