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3】18号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学建设工作量酬金计算办法(试行)》(湖工教〔2020〕20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湖南工学院教学建设工作量(集体、个人)项目受理情况予以第二次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5日~2023年3月7日,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来电或当面向教务处(教学大楼807室)反映。
公示电话:许老师610743,陈老师65420
公示邮箱:jyjg@hnit.edu.cn
教务处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