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教通字[2008]19号 各系: 为做好2008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结合2007届毕业生毕业答辩情况,现将2008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遵照执行。 1、各系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结合各专业2007届毕业答辩教学质量情况,进一步加强各专业毕业答辩教学管理。 2、各系要制定2008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体现毕业答辩过程的规范化管理,要有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毕业答辩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3、各系要严格按学院要求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论文指导教师要悉心指导、认真把关,图表、公式、符号等均应使用国家统一标准,专本沟通学生按所在学校要求执行。 4、要求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指导教师和系指定教师组成,专本沟通学生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校指定教师组成。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应于 6、专本沟通学生的答辩时间请各系与学生所在学校联系,并尽快作出安排。 7、凡欠费学生不得安排毕业答辩。 8、2008届毕业生答辩工作计划(含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答辩时间安排)于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