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教通字[2008]05号
全校各教学单位:
为了搞好2007?2008年度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命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科考试试卷命题必须从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出发,内容全面,难易适当,份量足够,题型多样,一定要避免一份试卷一种题型的现象。
2、期终考试科目的试卷采用A、B卷同时进行,要求A、B卷内容基本相近,题型相同,难易程度基本一致,重复分数比例不超过20%。
3、考试科目相同而年级不同不能使用相同试卷,相同课程相同学时的科目统一考试试卷。
4、理论课考试时量为120分钟。
5、考试形式可以是闭卷,也可以是开卷,但开卷必须是开学初由各教学单位确定的考试科目,没有申请开卷的考试科目,各教学单位不得审批。
6、试卷中各题须注明分数,题与题之间不留答题空格,必须注明使用班级,试卷名称与课程名称一致。试卷制作请参照样卷(样卷可上网下载)。
7、试卷字体统一为楷体、小四号、行间距17磅。试卷须在8开白纸(27cm*39cm)上分两栏打印,不能打印的文字、图表,请在试卷上写好,画好,以便印制。打印稿需足够清晰以便印制。
8、交试卷时,须同时交标准答案、评分细则。(注:请自留底稿,阅卷时不提供答案,也不退标准答案、评分细则)。
9、各教学单位试卷制作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验收并签名(签在试卷背面)后于第十四周星期五(12月16日)之前将试卷统一交教务处。
10、对不按以上规定制作的考试试卷,教务处拒绝接收,将其返回原教学单位重作。各相关人员作好试题保密工作,杜绝考前泄露考题事件,对泄露考题将按照《湖南工学院(筹)教学(管理)事故和差错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0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