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补考通知
2009届毕业生:
现将毕业补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 2009年5月11日—15日。
2、考试前请同学们认真查询各学期成绩,确定考试科目,并到所在系交好补考费,按时参加考试。
3、实验、课程设计、实习、体育、汉语口语、英语口语、英语演讲交费后请与开课单位联系补做、补考。
4、请带身份证(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参加考试,未交费者不能参加考试。
5、一旦错过考试时间,本次考试过程中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教 务 处
200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