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将于2008年12月20日、21日在我院酃湖校区、南校区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务必参加考务工作培训和培训考试。培训内容:相关政策、法规、考务操作等内容(相关资料附后)。
培训和考试安排:南校区 12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10:00地点T1;酃湖校区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2:00-4:00地点3209。
2、考试当天,学院安排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用车。具体安排见乘车通知。
3、考生需携带的考试工具
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准考证、铅笔(2B)、黑色字迹签字笔、小刀、橡皮、直尺、音频收音机及配套的耳机(收音频率为81.5MHz);
4、手机、BP机、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违禁电子设备不能带入考场。凡将无线电通讯工具或其他违禁电子设备带到考试座位的,不论是否使用,一律按“教育部令18号”第六条认定为作弊,并按“教育部令21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5、参加考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15分钟(上午8:45,下午2:45)入场,迟到考生(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出考场。
附件:考生注意事项
教 务 处
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