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2010年“专升本”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9〕430号《沙巴体育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2010年从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我院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为组织好 “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及组织机构
为搞好本次“专升本”工作,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研究 “专升本”工作有关重大事项。
组 长:张 力
副组长:胡波年 罗建华 刘俊学
组 员:曾立平 宋楚华 陈云龙 张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立平兼任主任,成员为李治军,肖肃萍。
各系设立“专升本”工作小组,分别由系主任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教务干事等。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全省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2010年有三年制普通专科毕业生的成人高校)三年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各专业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数的10%,选拔录取比例控制在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5%以内。
三、推荐条件
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
2、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10%;
3、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在校期间(取得有效学籍至2010年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4、应征入伍的在校专科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专科阶段学习、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需提交所在部队部队下发的相关嘉奖令或通令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它相关材料。
5、我院学生报考本院本科专业时,非计算机专业理工科必须获得全国或湖南省计算机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文科专业必须获得全国或湖南省计算机等级一级及以上证书。计算机等级书原件交所在系,由所在系审核,并在推荐名单上注明。
6、参加省级以上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力学竞赛、程序设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广告艺术设计竞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英语演讲赛等)获奖,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的同学,请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系审核,统一交教务处,在推荐名单中注明获奖的项目及等级。
四、接收外校选拔方式
1、有关学校与我院商定“专升本”合作事宜,并正式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学校的每个专业限对口我院一个相应的本科专业。各学校与我院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时,必须将相应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提交我院审核,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目录跨学科门类中的二级类)不能对口“专升本”。此项工作截至2010年3月16结束。
2、学校推荐
(1)推荐学校严格按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对象,并查实推荐对象的英语等级考试时间、具体分数和合格证书,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2)推荐名单经被推荐学生所在学校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由被推荐学生填写“专升本”志愿表(附件3)。
(3)被推荐学生所在学校将学生志愿情况汇总后,向我院正式提出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名单,于& lt;SPAN lang=EN-US>3月30日前将志愿表(请提供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两张,一张贴志愿表& lt;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新宋体; mso-bidi-font-weight: bold;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asci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照片”处,另一张暂贴志愿表右上方志愿表见附件3)和“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4,同时附电子文档),以及“专升本”学生当年入专科学校学习时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学校印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一并送交我院教务处。
(4)推荐对象的英语等级证书由推荐学校严格审核和验证,并明确责任人,因推荐学校审核不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学校承担。
3、选拔考试
(1)考试科目为两门:英语、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管理学原理150分钟)。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
(2)考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英语,下午2:00—4:00考专业基础)(管理学原理下午2:00—4:30)。
(3)考试地点:湖南工学院
(4) 5月10—13日由各推荐学校统一到我院教务处领取准考证。考生一律凭正式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lt;SPAN lang=EN-US>
五、确定选拔名单
1、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结合推荐学校推荐意见和学生平时的综合表现情况,
2、在拟定“专升本”录取名单过程中,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给予相应加分(不累计加分)或破格录取: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见“推荐条件”第6条)获奖者予以加分:国家级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省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2)获得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者加分10分,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者加分5分。
(3)在某一方面事迹特别突出,产生广泛的良好社会影响,为当代青年树立了榜样,提升了学校形象,经系部推荐,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可破格录取。
3、拟选拔名单经双方学校分别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我院在6月中旬到省教育厅办理审核注册手续;经省教育厅审批注册后的学生,即取得我院2008级相应本科专业学籍,由我院发出“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3、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统一到原推荐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按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学习。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不来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校推荐报名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2009年12月31日前上交专升本志愿表(提供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两张,一张贴志愿表“照片”处,另一张暂贴志愿表右上方)、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教务处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
七、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2、有关“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学院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者严肃查处。
3、“专升本”学生进入我院学习后,严格执行我院的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沙巴体育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沙巴体育××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沙巴体育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字〔2007〕25号)的规定办理。
4、教务处、各系部等相关单位负责实施发布“专升本”工作信息。
附件1、湖南工学院本校2010年“专升本”对应专业、推荐及报名人数
2、湖南工学院2010年接收“专升本”学生专业及各专业选拔考试科目表
3、湖南工学院2010年 “专升本”考试科目参考教材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10年“专升本”志愿表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专升本” 方案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9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