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体育重申考场纪律的通知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1. 监考老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卷进入考场,完成考前准备工作;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全院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监考任务;已安排的监考任务不得随意换人监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须本人提交请假报告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曾立平处长批准。若发现有私自变更监考老师、监考迟到早退、监考时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等,将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根据监考人员的安排就座。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桌子上角备查。非应试学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4.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答卷时不经监考老师允许不得互借计算器等。
5.对实行闭卷考试的考场,书籍、资料和其他非考试所需物品应集中放置。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补考(重修)的考生由监考老师安排座位参加考试。
6.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按缺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
7.凡有抄袭、暗示、传递、夹带、代考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场,将违纪作弊情况记入“考场登记表”,在试卷上加以标识并在试卷袋上进行登记。考试结束后,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