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2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2011-2012-2学期期末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和系部成立考试工作小组,实行考场巡视督查制度。考试期间考试工作小组的成员按分工安排负责各考场的巡查工作。
期末考试前一周各系部将本单位考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系考试安排表纸质文档跟电子文档(含考场安排,巡考安排)交教务处,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表提前报资产处教室管理科。
二、全校性公共基础课英语、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毛泽东思想概论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余所有考试课程由学生所在系安排。
三、监考工作原则上由学生所在系和开课系的教师共同承担,也可按安排其他部门教师,每位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都有义务参与监考工作,教务处可根据需要安排和变更监考教师。
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地点为全校空余教室,系部考试地点应相对集中,考试所占教室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标注。为避免地点冲突,采用先标注先使用的原则,上课的教室和其他系部已标注的教室不得安排考试。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考场座位数的一半,且配备至少2名监考人员。超过60人参考的教室或用作考场的梯形教室至少配备3名以上教师监考。
五、命题各系部命题,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签字后交学生所在系。交接试卷时做好登记。试卷格式参见试题模板。
六、制卷
各系应于考前一周到文印室制卷。制卷时需带上考试安排表,标明每份试卷的份数。试卷装订、分袋后贴上密封条,统一保存。
七、命题、阅卷、登记、成绩录入工作参照湖南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期末考试相关表格。
附件:考试课程
教 务 处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