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沙巴体育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位
1、未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或答辩未通过、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
2、补考重修所得学分与未得学分之和在55分及以上的,专升本学生升本以后补考重修所得学分与未得学分之和在25分及以上的。
3、非英语专业学生未参加CET4考试、英语专业未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未参加校学位英语考试的。
4、非计算机专业学生未参加国、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且未参加校学位计算机考试的。
二、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不授予学位
(1)补考重修所得学分与未得学分之和超过40分,专升本学生升本以后补考重修所得学分与未得学分之和在20分及以上;
(2)CET4或专业英语4级成绩小于400分,且未参加学位英语考试或参加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小于40分;
(3)未通过国家或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且未参加学位计算机考试或参加学位计算机考试成绩小于40分。
符合上述两大条件之一,但有《湖南工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的,各学院按实施办法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三、工作要求
1、校学位办拟定了符合上述两大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发到各学院。统计中部分毕业生无CET4成绩且未参加学位英语考试或无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且未参加学位计算机考试(名单见附件1),请各学院负责人审核名单有无遗漏或错误;各项统计数据是否有误。如有误请用红色字体在相关位置改正,或附相关情况说明。
2、请各学院统计未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或答辩未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填写《湖南工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并在备注栏中说明是未参加答辩还是未通过答辩。根据学校规定,在本次毕业生答辩完成以后,各学院将自行组织一次补答辩,补答辩通过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其他条件的毕业生,将在9月份授予学位。
3、各学院审核无误后,请填写好《湖南工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第一批)》(见附件3)和《湖南工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第一批)》(见附件4),于
附件2:湖南工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人员汇总表
附件3:湖南工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第一批)
附件4:湖南工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第一批)
学位 办